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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河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

来源: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10-08    浏览次数:0

 

10月7日,团山东省委权益部发布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名单,河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复核通过。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河口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严格贯彻落实二十大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水平。

一是围绕“专”下功夫,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干警素能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组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模式办案组。以专业化为抓手,开设“三思”学堂,通过研讨交流、模拟辩论等形式,持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2022年11月份,未检办一名成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未刑事案件类人才库、法治宣讲类人才库。

二是围绕“精”下力气,深耕主责主业,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础。同步做好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前介入23次,提出引导侦查意见37条,从严从快批捕5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与河口区民政等职能部门及司法社工的沟通联络,联合开展社会调查63人次、帮教考察9人次,司法救助3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9次。2022年办理的孟某某虐待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三是围绕“全”聚合力,把牢权益保障核心,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进程。在河口区实验中学组织召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河口区教育局对308名教师开展入职查询,确保“优教师”陪伴孩子。联合河口区妇联到社区播放《聚光》,把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到一线工作人员;联合河口区公安分局开展旅馆业落实强制报告专项行动,把好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安全关。以2023年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试点”为契机,联合河口区妇联、河口区教育局等部门建立“未爱家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发出督促监护令24份、家庭教育指导手册500余份,为家庭教育助力。2022年以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促进涉未社会问题治理,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围绕“特”创品牌,聚焦社会治理,提供更多更优未检产品。在河口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建成启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自2022年8月底建成以来,接待领导、师生、家长参观2000余人次。携手河口区实验小学建立“共享云检察”联络点,进一步强化普法功能、服务功能。组建“晨曦”普法宣讲团,推出“晨曦”普法小剧场栏目,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00余次,录制的多个普法小视频被学习强国平台等采用、转发。同时构建“纸媒报刊+两微多端”全方位、立体化未检宣传矩阵,并独创“晨曦”品牌文创产品,不断提升品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