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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年中工作总结

来源: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8-31    浏览次数:0
        2021年上半年,河口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对标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省、市检察工作整体部署,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深化法律监督、加强案件办理,各项工作平稳开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  强化担当作为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为将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第二检察部将每周五定为固定学习时间,把党史学习作为集体与个人学习的重点内容之一,坚持问题导向,敏于发现自己的不足、短板和弱项,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民造福的能力和本领。

(一)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  为民解忧办实事

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不仅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队伍教育整顿中的各项任务,更注重把队伍教育整顿与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多措并举增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开展法治进社区、进校园工作;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扎实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小专项活动;探索建立虚假诉讼联合制度。通过开展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立足实际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法律监督  以专项促专业

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责主责主业,立足职能、精准聚焦,今年以来,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8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100%。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民事执行小专项监督活动:一是对已办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回头看,纠正不到位问题;二是对已受理案件加大审查、督促力度,加强与法院沟通、开展走访调查,收集案件线索,纠正监督不及时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受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0件。

二、砥砺前行  公益诉讼检察再出发

开展公益诉讼听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方式多元化

在赵某某非法捕捞海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创新性的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会而非进行鉴定的方式,对赵某某非法捕捞海产品的行为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在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东营海警局执法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赵某某通过在河口近海投放文蛤苗的方式对破坏的生态资源进行补偿修复,随后召开公开听证,对赵某某作出公益不起诉的决定。

下步工作中,第二检察部将创新更多的公益办案方式,总结提炼,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存在争议问题等案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更加规范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聚力四大检察  融合创新发展

(一)建立线索双向移交机制

第二检察部与其他部室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互为对方业务范围的案件线索进行及时移交。今年以来,第一检察部向第二检察部移交公益诉讼线索8件,派驻仙河检察室向第二检察部移交公益诉讼线索2件。自2021年3月起,第二检察部承担了食药环案件的刑事案件办理,截至目前,已办理食药环刑事案件6件21人,同步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二)与派驻仙河检察室建立部室协作机制

检察室利用“网格化+检察官”监督服务机制,收集公益线索,及时向第二检察部移交,同时二个部室牵头,与河口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检网卫士——打击倾倒危废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助力区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