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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审查

来源: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3-05    浏览次数:0

我院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审查

 2020年2月24日,本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某某可能存在非法狩猎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立案审查。

经调查,2019年11月份至2020年1月份期间,侯某某先后在河口区孤岛镇其租住房东侧油井附近、黄河大坝坝体上、黄河大坝坝体南侧荒地内,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手段非法猎捕草兔、雉鸡、鹌鹑等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月25日我院在正义网发出公告,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做好下一步的准备工作,在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况下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