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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涉检信访工作

来源: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9-08    浏览次数:0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涉检信访工作

  付丽娜

新形势下的涉检信访工作日益呈现出群众对抗性强、处理难度大、处访收效慢等特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涉检信访工作,建立稳定有序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减少和避免涉检信访,成为检察机关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

一、当前涉检信访案件成因分析

(一)司法机关办案不公。个别干警“权利本位”的执法意识缺失,“执法为民”的观念淡薄,就案办案,忽视对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保护,造成一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批捕、起诉的刑事案件,要么不捕、不诉,要么久拖不决,致使刑事案件被害人长期信访。

(二)政府机关违法行政。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特别是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行政,导致群众上访。政府违法行政,行政相对人因对处理结果不服而诉至法院,在随后的行政诉讼中,也往往因各种原因使其反映的诉求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导致当事人到上级法院或检察院上访。

(三)处访人员服务不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时,方法简单,有错不纠,互相推诿,采取“冷、横、硬、推、骂”的态度,客观上增加了涉检上访案件的处理难度。

(四)当事人心理作崇。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心理:一是施压心理。一些信访人认为,要想解决问题就必须往上“告状”,只有闹到省里、闹到中央,才有可能给基层增加压力,迫使基层解决问题。闹得越大解决问题的希望就越大。二是盲从心理。有些信访人原本没有上访的意愿,但受别人的蛊惑,看到别人因上访而解决了问题,于是盲目效仿,盲目上访。三是赌气心理。有部分信访人是因为基层干部的某些过激的言行激起上访欲望的,目的就是为了“讨一个说法”。

 二、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制环境的变化,涉检信访案件不断增加,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的重任不断增加。作为与社会直接联系的“前沿”和“窗口”, 检察部门要不断增强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办案,保障各种社会利益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自觉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一)健全工作机制,筑牢处访工作基础。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基层院党组首先要高度重视,实行“人力、物力、政策”三倾斜,做到“两个到位。”首先是人员力量要到位,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抽派有丰富办案经验、善做思想工作、作风踏实细致的人员充实队伍。其次是健全机制,组织网络要到位。重点建设好三项机制:一要拓宽涉检上访信息收集机制。定期不定期地排查矛盾,并通过信访接待、上级交办、其他机关和部门分流转办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整理上访信息,确保在处理涉检上访案件时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二要强化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及时与本院其他部门联系,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做到及时通报和掌握。三要协调外部信息通报机制。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的领导,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商讨措施,形成合力,解决涉检上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处访工作质量。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首办责任制,就地消化涉检上访问题。要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首办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位接访人身上,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在处理群众涉检上访问题上,哪一级出了问题,就由哪一级负责;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在哪个环节查找原因。二是健全好信访督察制度。成立信访接待督察小组,严格落实“一案一受理、一案一登记、一案一跟踪、一案一反馈、一案一评议”制度,全面跟踪督查信访接待工作,提高信访接待工作的实效。信访接待工作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将信访工作水平做为衡量检察机关执法水平与公正形象的重要标准,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遵循信访工作流程图开展工作,确保群众来信来访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五心(细心、热心、耐心、爱心、责任心)”和“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相询、一片诚心相谈、一句暖言相送)标准作为涉检信访工作的工作规范。

(三)坚持执法为民,妥善处理各类涉检信访。要注意运用刑事申诉复查和刑事赔偿受理这两项内部监督制约手段,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尤其是涉检信访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认真复查核实、察微析疑,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释疑解惑,使其息诉罢访,从而提高正确处理人民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对来信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妥善处理;要认真解决反映检察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以及插手经济纠纷的信访问题。要妥善解决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积压问题。举报线索积压未查问题是造成举报人重复信访的重要原因。要主动与自侦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催办,抓好落实;要重点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要维持,对申诉有理、确有错误的要依法纠正。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息诉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涉检信访工作的好坏,根本上取决于控申干警的工作能力与执法水平。高素质的涉检信访队伍是做好此项工作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条件。一要抓好三个层面的教育,即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增强法纪观念,严格公正执法,杜绝违纪违法现象。二要狠抓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通过采取自学和参加培训的形式开展业务学习,使广大干警熟悉业务,做到公正、依法、高效办案。三要结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品牌、育标兵。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总结自身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思路,从而推动涉检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

(五)加强基层建设,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民生检察联系点、民生检察联络员的积极作用,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 一是发挥民生检察联络员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全区6个镇、街道6名民生检察联络员接收涉检信访案件的投诉,方便群众诉求。二是发挥民生检察联络员监督、调解作用。定期走访民生检察联系点,与民生检察联络员座谈,充分发挥民生检察联络员调解职能,民生检察联络员对当地情况比较了解,便于矛盾隐患的及时调节、化解,有利于将涉检信访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