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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探索乡镇检察室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

来源: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6-24    浏览次数:0

依托“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

探索乡镇检察室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

派驻仙河检察室  康合胜

为适应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基层执法监督职能,河口区检察院派驻仙河检察室创立了“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的基本思路

2015年2月,根据辖区生产企业多,农业人口少的实际,仙河检察室探索创建了辖区“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实现了对辖区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税务稽查、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各类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全覆盖。

“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按照“一一三三”的思路进行设置。一是建立一项制度,即执法信息移送制度,通过与辖区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收集整理辖区各类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打造一个平台,即行政执法信息监督平台,将辖区各类执法信息录入电子数据平台,方便查阅和调取。三是突出三个特点,即直观性、方便性和实用性。四是实现三项功能,即通过“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的运行,实现行政执法监督、职务犯罪线索收集和群众利益维护的“三位一体”。

二、创建“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的理论基础

(一)从检察职能发挥看,符合检察室积极履行基层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行政执法具有强制性、扩张性、能动性的特点,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往往作用于社会个体,其合法性、合理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派驻检察室作为重要的基层法治工作专门机构,应当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

(二)从时代发展看,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鲜明提出要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之一。“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是基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载体,契合了四中全会关于权力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要求。

(三)从群众需求看,符合行政执法监督的发展潮流。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在信息时代中,要努力以信息化引领派驻检察室建设。“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通过数据、视频、图片等手段实现了执法过程的直观、动态呈现,符合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客观、高效的发展趋势。

三、“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的运行

“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一方面,可以将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监督。检察室通过查阅辖区行政执法信息,对其中发现的执法标准不一、执法结果畸重畸轻等情形可以主动开展检察监督,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另一方面,检察室针对群众反映,可以调取有关部门的执法数据、视频和图片等信息,释法说理,现场答复来访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四、“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取得的实际效果

“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自2015年2月运行以来,已收录辖区各类行政执法信息780条。根据有关执法信息内容,检察室已纠正公安派出所执法违法行为2次,监督移送刑事案件犯罪线索1件,信息便利店的方便性、实用性初步显现。

(一)促进了检察室职能发挥。“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的成功运行,转变了行政部门不愿接受监督,不愿提供数据信息的旧观念,检察室实现了对辖区各行政部门执法监督的全覆盖,有利于乡镇检察室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提高了检察室监督能力。行政执法领域多,涉及面广,通过“行政执法信息便利店”的建设,检察室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力界限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提升了检察室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检察室其他职能的正确履行。

(三)赢得了党委政府的肯定。“执法监督信息便利店”的出现,在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外设置了检察监督方,有利于及时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减少信访隐患,促进辖区社会稳定,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