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室职责
来源: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7-31 浏览次数:0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室职责
侦查监督工作的职责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准确打击犯罪,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促进侦查活动依法顺利进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侦查监督工作的业务范围:
(一)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
(二)复议公安机关不服不批准逮捕的案件;
(三)办理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
(四)批准侦查部门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备案监督;
(五)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是否合法;
(六)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立案活动;
(七)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
(八)审查办理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
(九)法律规定或者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