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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室职责

来源: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7-31    浏览次数:0

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室职责

侦查监督工作的职责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准确打击犯罪,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促进侦查活动依法顺利进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侦查监督工作的业务范围:

(一)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

(二)复议公安机关不服不批准逮捕的案件;

(三)办理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

(四)批准侦查部门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备案监督;

(五)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是否合法;

(六)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立案活动;

(七)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

(八)审查办理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

(九)法律规定或者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